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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18日讯 (通讯员 郦国平 邵臻 记者 万凌云)男子酒后将用餐地点物品砸坏,处警民警到现场后,其非但不配合调查,还借着酒劲撒泼滋事,袭击民警致民警受伤。18日,丹阳警方介绍,该男子因涉嫌袭警罪,目前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审讯
警方告诉记者,6月14日晚9时30分许,丹阳市公安局司徒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该镇某饭店内,有顾客酒后将包厢内桌子砸坏了,并且拒不赔偿。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依据双方陈述,结合现场状况,依法口头传唤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谁知吴某拒不配合,竟借着酒劲大耍酒疯!处警民警随后强制传唤其至公安机关,在强制传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吴某情绪激动,采取抢夺警械、用脚踹踢等方式袭警,致处警民警受伤。
案发后,丹阳市公安局立即指定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据办案民警徐润泽介绍,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以暴力行为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涉嫌袭警罪。酒醒后,吴某后悔不已,向处警民警道歉。但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容亵渎。6月15日,吴某被丹阳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透露,近年来,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扰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据了解,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明确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为七年。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