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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源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化解了一起矛盾,解决了双方的信任危机。
据悉,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迟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被执行人迟某因建设中铁某局的工程,向申请人郭某借款购买建筑材料。在2018年申请人郭某将自己所有的一辆小轿车卖给被执行人迟某工程使用,并将该车款借给了被执行人迟某。
同年,申请人郭某还将自己与被执行人迟某之间合伙经营期间的利润分成钱款借给了被执行人迟某。被执行人迟某在2018年3月为申请人郭某出具了借据,并约定在2019年3月还清,如到期未偿还则按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后因被执行人迟某未能按时履行约定内容,申请人郭某将被执行人迟某诉至法院,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被执行人迟某仍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遂申请人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申请人郭某远在上海,所有事项均由律师代为办理,而律师“收钱办事”,以前的“兄弟、朋友”无法面对面地坐下来调解,这给执行、调解过程带来很大难度。
第一次调解失败后,案件陷入僵局,就在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际,偶然一次查询系统中的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迟某在执行系统中并无其他执行案件,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迟某可能目前确实还款有难度,并非故意欠债不还的老赖,想在二人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用平和的方式化解双方的信任危机,同时帮助二人恢复朋友关系。
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通话,抓住每次通话机会,法、理、情交融,希望双方能够像当初一样,互相理解,经过多次沟通,最终打开了双方的心结,被执行人迟某凑够钱款一次性足额还给申请人郭某,同时申请人郭某也考虑到当年的兄弟情谊,免去了该笔借款自2019年至今产生的利息。
在未来的工作中,该院将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让诚信成为一种信仰,对守信者实行正向鼓励,对失信者推进反向惩戒,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