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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刘坤)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发布《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大力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层次会展经济,加快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支持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允许主办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境外集中收付业务,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权。
《措施》提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和测试结果互认互通,支持在虹桥-昆山-相城、嘉昆太协同创新圈等区域构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区,率先开放跨省市道路测试。支持上海、苏州联动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创新场景开放和应用互联互通。
《措施》明确,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服务长三角地区的功能平台建设,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与合肥、芜湖等长三角地区城市联动发展,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以协同开放提升整体实力,以功能升级促进区域合作,合力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新引擎。
《光明日报》(2023年08月17日 10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